时间: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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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贯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普洱市长杨照辉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我所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行政管理干部和相关人员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培养文明出行素养,有效避免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在所党委的组织下,于3月29日赴普洱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从交通出行开始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警示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讲解,结合 安全形势厅、安全警示厅和安全教育厅等影像资料观影,对普洱市的交通规划展示、安全警示教育及道路违章违法行为警示,科室干部职深受教育,为后续安全行车和文明出行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进一步筑牢交通安全防线。科室将在以后的驾驶员管理和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中,严格按照警示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领誓辞做到: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义务,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坚决抵制违法行为,做到安全出行,为保护生命、文明交通做出贡献。
(行政办/人事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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