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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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镇沅县消除疟疾考核认证时间应该是2015年,现已经提前一年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镇沅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镇沅县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县政府【2012】108号文件),认真组织实施了消除疟疾各项工作。全县自2007年6月至今,连续7年无本地感染病例,发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通过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镇沅县认为已经达到消除疟疾验收标准,特提前一年向普洱市消除疟疾领导小组申请考核验收。
根据普洱市卫生局对镇沅县卫生局消除疟疾考核评估认证请示的批复,2014年12月15-16日,普洱市卫生局代表市消除疟疾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从消除疟疾的组织保障、防控措施和现场考核(疟疾临床诊断治疗知识、疟疾血片复核、疟疾镜检人员技能考核)三大项15小项进行逐条逐项的考核。现场考核得分97.5分(最后得分尚需通过市卫生局审核公布),在普洱市通过考核验收5个县中得分最高,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镇沅县提前一年通过市级考核验收的原因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要求,由卫生、公安、发改、教育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即可,而镇沅以县政府【2012】108号文件发文组织实施消除疟疾项目,消除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措施落实,组织协调,合作沟通卓有成效,实施效果明显,提前一年通过考核验收。
最后考核验收组建议,镇沅县要及时制定保持消除疟疾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继续明确职责,落实措施,以巩固和保持消除疟疾之成果。
(考核验收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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