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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寄防所被授予普洱市园林单位称号

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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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普洱市园林单位(小区)审查会后,7月31日,普洱创园办考核组一行(普洱市园林局陆局长、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副局长,普洱市环卫绿化处江科长)到省寄防所进行园林单位创建现场考核工作。

杨亚明副所长陪同考核组实地考核

  该所杨亚明副所长和总务科陈章伟科长陪同考核,经过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单位的园林单位创建工作过程和成果进行了解和核实,充分肯定该所在创建园林单位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决定授予普洱市园林单位称号,同时提出三条建议:

  一、在现有车棚、围墙下栽种藤蔓植物,使藤蔓植物覆盖车棚和围墙。

  二、在露天停车场适当栽种部分乔木,以增加覆盖率。

  三、高大乔木的养护一定要跟上,及时修剪、培土。

 被授予普洱市园林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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