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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司法局组织考核省寄防所“五五”普法工作

时间: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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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总结之年,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于2010年5月上旬对各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普治办文件《关于对普洱市市属单位和驻普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标准的通知》([2010]8号文件)要求,省寄防所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总结。


 

    2010年5月5日普洱市五五普法工作检查考核验收组第十一组一行4人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我所周新文、董 莹、杨亚明、夏 敏、杨沅川等五位同志参加了考核会。

  上午8:30考核会正式开始,首先由考核组组长王健(普洱市卫生局副局长)介绍随行人员及考核程序,考核将采取听(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五年普法工作情况的总结、自查自评报告)、看(看被检查考核验收单位的台帐资料)、访等方式进行,随后开始正式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1、周新文书记代表杨恒林所长和全体职工对考核组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简要介绍了我所的基本情况,并介绍本所五五普法总结准备工作;

   2、周新文书记汇报我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并对每项工作进行认真解读;

   3、董莹主任、杨亚明主席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补充,用实例说明自实施五五普法工作以来,该项工作深入科室和全所职工,普法的效果体现在采购、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

   4、由行政办公室杨沅川汇报本所五五普法工作自检情况,详细说明得分、扣分情况;

   5、考核组实地查看考核材料,对普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考试考核成绩、影像、图片资料等进行了认真检查。

   6、考核组进一步了解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核实一些问题。


    

     上午11点,考核会结束,考核结果将由司法局公布。   

    通过该次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我所规范普法工作的意识,认真分析了自2006年以来我所普法工作的成绩和不足,为以后更好的开展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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