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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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省寄防所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开展的湄公河遏制疟疾项目抗疟药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在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实施。
3月,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湄公河遏制疟疾项目官员苏黎‧范农文及瞻尼弗‧莫菲就我省开展抗疟药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考核督导。项目官员先后深入两个州的疾控中心、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个体药店和诊所等机构,具体对各地的抗疟药管理和质量监测工作进行考核。考察发现各疾控中心的实验室条件基本能满足常规工作需要,但存在设备管理不善的现象,两名项目官员希望通过实施湄公河遏制疟疾项目以带动当地实验室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逐步实现与德国微小实验室管理方法接轨。值得肯定的是,所考察的个体药店和诊所都能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相关条例进行药品经营,药品具有统一的采购和分发渠道,人员每年均得到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相关技术培训,所以其经营模式比较规范。考察结束,两名项目官员就如何改善项目执行过程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局间的沟通、如何合理利用抗疟药检验信息、如何解决抗疟药初筛过程中的参照标准缺乏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另外,经过各方协商明确规定:湄公河遏制疟疾项目抗疟药质量监测的抗疟药初筛工作由建有初筛实验室的县疾控中心承担,抗疟药初筛后的进一步送检由当地卫生局协调食品药品监督局完成,抗疟药质量监测结果应该做到与湄公河流域相关国家分享。再者,为了保证抗疟药质量监测结果的准确性,项目官员要求今后在采样抗疟药时,必须由当地疾控中心、食品药品监督局和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三方共同承担完成。
通过此次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执行湄公河遏制疟疾项目抗疟药质量监测项目的执行标准,为解决一些长期困扰项目实施的难题找到了突破口,也理顺了我省执行该项目涉及各方的关系。
(张苍林 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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