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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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3月5日通报,广东省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患者劳某某,男,32岁,无业,广州户籍。患者2月22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病情进展迅速,经抢救无效于3月2日死亡。根据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患者发病前曾多次到农贸市场,在宰杀活禽摊点附近长时间逗留。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为阳性。3月5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复核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为阳性。卫生部专家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定义和我国诊断标准,判定该患者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
疫情发生后,广东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卫生部门及时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的医学观察,尚未发现异常。
该患者的有关情况,卫生部已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和部分国家通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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