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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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月8日通报,福建省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患者林某某,女,26岁,农民,福建省漳浦县人。患者1月10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并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阳性。2月8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发病后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进行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中和抗体滴度呈4倍以上增高。经治疗,目前患者病情平稳。
卫生部专家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定义和我国诊断标准,判定该患者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经兽医部门调查,当地未发现动物禽流感疫情。
患者发病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卫生部门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的医学观察,未发现异常临床表现。
该患者的有关情况,卫生部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和部分国家通报。
转贴自卫生部新闻网站http://www.mo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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