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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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杨恒林同志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通知》要求,由省卫生计生委派出的审计组于2015年11月2日起,对我所杨恒林同志任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现场审计,相关审计事宜如下:
一、审计范围: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
二、审计内容:○1所有资金的收入、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2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3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4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5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使用情况○6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7银行账户开设及管理情况,2012年至2015年取消的账户情况等;○8现金管理使用情况;○9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10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11重大管理活动及经济决策情况;○12个人廉洁自律情况;○13以前年度接受审计情况及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14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中介机构:昆明汇众会计师事务所;
四、审计时间:预计为2015年11月2日至13日。
按照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在我所单位外网、内网OA和公告栏进行公示(2015年11月2日至13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杨恒林履职所长期间有经济责任等相关异议可向省卫生计生委(包志贵,联系电话:15288387608)、审计组(段建平,联系电话:18687663178)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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