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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语言文字初达“国标”

时间:200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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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初步普及 汉字应用基本规范

    昆明人的普通话到底讲得怎样?用字算不算规范?昨日下午,经过教育部、国家语委和云南省语委组成的专家评估组为期3天、兵分4路的实地评估检查后认定:目前昆明市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

    从2002年开始,教育部、国家语委开展了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目前,北京、上海等9个城市已先后通过了评估验收。作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被评估的先行城市之一,14日至昨日,评估组对昆明市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和城区语言文字的应用状况进行了考查评估。评估组分别听取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4个重点领域的41个单位的汇报,实地考查了23个单位和场所,召开座谈会15次,走访人次483人,对185人进行了语言文字知识能力问卷测查,查阅档案资料、课件、作业等386卷(册),查看标牌广告1621块,完成了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考查。在此基础上,评估组对测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最终形成了对每个领域及全市整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的评价意见。

    据悉,此次评估的相关资料将上报国家教育部,经规定程序后,如果昆明市最终获得资格证书,将成为我国第10个、西南地区第一个达标的“语言文字一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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