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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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社团组织、部属单位:
为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促进毕业后医学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逐步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部委员会)。
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由卫生部、有关部委、部分卫生厅(局)、高等学校、社团组织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代表及专家组成。
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对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开展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政策的研究;拟定全国毕业后医学教育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执行委员会决议,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科教司。
附件:1、 点击浏览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doc
2、 点击浏览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转贴自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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